法律常識之民法(3):民法基本原則實戰演練

發布時間:2021-08-12 15:57:27 來源:一佳公務員考試網 點擊量: 我要分享

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指民事立法、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,包括平等原則、自愿原則、公平原則、誠實信用原則和禁止權利濫用原則。應理解上述原則的具體內容和適用。


【實戰演練】


1.2000年5月4日傍晚,劉某約了幾個客戶到櫻花咖啡廳,進入大堂后,櫻花咖啡廳的服務員用日文詢問,當知道劉某及其客戶為中國人時,服務員告知劉某:“本咖啡廳不接待中國人,只接待日本人!辈⒁缘晏酶媸緸閼{,拒絕劉某與其客戶入座。劉某十分惱怒向其質問并與其發生沖突,引起糾紛。本案中,櫻花咖啡廳的行為應如何理解(  )


A.違反平等原則     B.違反自愿原則


C.違反公平原則     D.違反禁止權利濫用原則


【答案及解析】A.本題涉及對民法基本原則的理解問題。本案中,櫻花咖啡廳為一經營主體,其所從事的行為是民事行為,其在民事活動中應遵循平等原則,其以國籍為標準拒絕接待中國人,只接待日本人的行為構成了國籍歧視,違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則。


2.張某購買一套商品房,該房共有兩間浴室,最大一間面積為10平方米,現張某擬在該浴室內安裝一個特大的浴缸,該浴缸占地面積為8.6平方米,開口面積為9.8平方米,裝滿水后重量達到4噸左右。經檢測,該浴缸的安裝將危及該樓的安全。請問,張某的行為違反了民法中的哪一項基本原則(  )


A.公平原則   B.平等原則   C.禁止權利濫用原則   D.自愿原則


【答案及解析】C.本題涉及對民法基本原則的理解問題。任何權利均有一定界限,沒有不受任何限制的權利。行使權利超出了一定界限而損害他人權益或者公共利益的,是權利濫用。一般認為,構成權利濫用需具備三個條件:一是當事人有權利存在;二是權利人有行使權利的行為;三是當事人的行為有濫用權利的違法性。本題中,張某對其所購買的商品房享有房屋所有權,但該所有權的行使應當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,不損害他人利益,否則即構成權利濫用。本題中,張某所擬安裝的浴缸將危及整幢大樓的安全,屬于濫用其權利的行為。故本題正確選項為C.應當注意的是,濫用權利的后果并不一,而應區別對待。權利人雖濫用權利,但其原有權利并不喪失,如本題中,張某雖不得安裝該巨型浴缸,但并不喪失其對該房屋的所有權,基于其所有權,張某可以使用或者轉讓該房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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